各市教育局、语委,各高等学校:
2017年1月,教育部、国家语委印发《教育部 国家语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意见》(教语用〔2017〕1号,以下简称《意见》),安排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提出全面开展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达标建设,在2020年前完成所有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达标建设。
为认真贯彻落实《意见》,扎实做好我省达标建设工作,开创语言文字工作新局面,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对加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认识
《意见》将加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提高到了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高度,具有重要战略意义。各级、各部门、各学校都要提高到国家决策的高度来认识问题,增强大局意识和核心意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语言文字与文化的重要论述、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以崇高的使命感和强烈的责任担当做好工作。要结合实施山西经济社会发展和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从山西振兴崛起的需要出发,用新的思想、觉悟和理念凝聚起各方面力量,撸起袖子加油干,坚决实现《意见》提出的工作目标与任务。
二、认真制定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达标建设规划
《意见》提出在2020年前完成所有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达标建设,这是实现《国家语言文字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关于“到2020年,在全国范围基本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必然要求。认真做好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达标建设规划,才能为贯彻落实《意见》描绘好施工蓝图。
全省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达标建设规划的总体架构是:(一)2017年启动,2019年基本完成,2020年扫尾和提高、完善,以保证在2020年如期圆满实现达标建设目标任务。(二)以城市、县镇、农村分类,2017年、2018年、2019年3年实现达标的学校分别要求达到:城市60%、90%、100%;县镇40%、70%、95%以上;农村20%、60%、85%以上。
各市、县要据此制定当地达标建设规划。
三、抓好《意见》实施工作的几个重要环节
落实《意见》,行动是关键。各地必须根据总体规划抓紧制定好符合当地实际的实施方案,采取切实有效的举措做好今年的启动工作和每年的推进工作,努力实现各年度规划目标,确保全省如期圆满完成建设任务。落实《意见》,学校是主体。要认真、深入地将《意见》精神传达到所有学校,迅速做好学习、宣传、教育、发动工作,充分调动学校领导、教师等各方面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积极性,将达标建设作为学校教育教学的中心工作抓紧抓好。为实现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总体目标”、“教师目标”、“学生目标”,要突出抓好教师的学习、教育、培训、提高工作。认真领会、贯彻《中小学语言文字工作指导标准暨山西省采分办法》,更好推进学校的达标建设。
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进行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达标建设是实现语言文字规范化的国家行为,是一项重大使命,也是一项具体、实在的工作,必须加强组织领导、不折不扣落实到位。一是各级教育、语工部门要将达标建设列入重要工作议程,纳入语言文字事业“十三五”规划,做到分管领导与职责到位、工作机构与人员落实,能较好适应达标建设需要。二是明确管理体制,各司其职,各尽其责。我省达标建设的管理实行以县为主、属地管理、分级验收的办法。由县具体部署和组织学校进行达标建设和验收。市负责域内的总体规划与督查指导,根据县的申请进行验收认定。省负责全省的规划、部署、指导、督查,根据市的申请进行审查确认。三是坚持依法行政、依法促建。要深入贯彻国家和我省关于语言文字工作的一系列法律法规与规章,并根据新的需要推进语言文字工作建章立制。省将结合学校达标建设工作,研究推出一些有利于改革创新和推动语言文字工作的指导性意见与规章。各地都要因地制宜,不断完善工作制度与机制,增强依法依规促进语言文字工作的力度。四是加强调研、指导、督查工作,总结经验,抓好典型,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充分发挥各级教育、语工部门在达标建设中的引领、服务作用。
山西省教育厅 山西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2017年2月28日